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年第二号)-8846威尼斯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5月28日上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坦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法院关于“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开展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上述报告的调研报告。审议通过了《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金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草案)》。会议还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并举行了宣誓仪式。
最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军就如何做好当前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加快推进养老事业的发展,二要不断扩大“江淮风暴”攻坚战的成效,三要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管”的责任。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有26人出席会议。区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胡卫东,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副区长黄媛媛,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敬勋,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区政府办、市场监管局、民政局等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及部分乡镇(街)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应邀列席了会议。
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玉军
根据常委会讨论意见,讲三点意见:
一、加快推进养老事业的发展
根据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如何加快金安区养老事业的发展,有两个问题要解决:一是突出问题要研究解决。有规划要执行、有政策要落实、有要求要贯彻,有需求要研究。金安养老事业发展的规划聘请的是北京师范大学养老研究机构做出的并经各方论证得到审批的,但是对规划宣传力度不够,执行不到位。各级出台了很多支持养老事业发展政策,但是调研中发现,政策落实的效果不理想,比如医养结合问题仍停留在研究层面。民办养老机构的在建项目存在停滞问题,建好的项目没有很好的运营,需要协调解决。养老指导中心是指导性示范试点机构,要建立起来,社区养老问题要进一步呼吁和重视。二是指导监管要切实加强。一要指导有效。民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加强对养老机构的培训和指导。二要监管有力。养老机构实行备案制度后要求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二、不断扩大“江淮风暴”攻坚战的成效
一是执行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攻坚战”以来,法院付出了很大努力,承受了很大压力,收到了明显效果。但是法院作为牵头部门和主责任部门必须要加大工作力度,凝聚全部力量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二是配合支持要进一步加强。失信惩戒制度要完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要加强,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加大,案件的处理速度要加快。
三、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管”的责任
一是属地负责要真正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负责的责任。落实牵头督促检查、解决协调问题、工作宣传、推动、落实等责任。二是执法检查要严肃认真。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明察暗访的频率要高、典型案例宣传力度要大。三是处理问责要动真碰硬。视人民生命为儿戏的企业和当事人必须严惩,工作不负责任必须严肃问责。
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民政局局长 王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为积极应对人口快速老龄化趋势,我区把养老事业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让更多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共享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成果。按照要求,现将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底,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16.88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9.1%。为有效应对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我区认真调研,积极谋划,不断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区现有养老机构48所,其中农村特困供养机构29所(含公建民营9所,床位1130张),总床位2920张,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194人;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社会办养老机构14所,总床位1272张,入住社会老人1038人;社区康养中心5所,总床位110张,现已进入试运营。
二、主要做法
(一)制定相关政策 加大政府投入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区一是制定相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了《金安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金安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康养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金安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规范有序推进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加大财政投入。1.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全区运营满一年以上的已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和一次性建设补贴(房屋租赁的发放床位租赁补贴),建设补贴按照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3000元;租赁补贴按照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每年补助300元;运营补贴按照机构入住人数每人每月补贴200元。2.每年安排全区特困供养机构运行维护和机构改造以奖代补经费189.8万元。3.为确保我区特困供养机构安全运营,我区投入900多万元,对全区特困供养机构消防设施全部改造到位。4.为提升全区集中供养特困老人的生活水平,全区所有公办敬老院都配备了电视机。5.为使高龄老人得到充分关爱,全年发放高龄津贴补助资金439.56万元。6.为改善特困人员居住环境,我区新建木厂镇敬老院一所,设计床位120张,主体工程投入860万元,后期配套700余万元。
(二)规范机构管理推行公建民营。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特困供养机构管理和服务,我区一是制定出台了《金安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所有特困供养机构移交辖区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是供养机构管理责任主体,区民政局负责对供养机构管理运营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二是为加快推进我区公办特困供养机构公建民营改革试点工作,提高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养老服务保障效能,我区开展农村特困供养机构转型升级试点工作,通过承包、委托、联合经营等方式,将政府拥有所有权正在运营或尚未投入运营的新建养老设施运营权交由有养老资质的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的运营模式。在优先接收有入住需求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基础上,面向社会失能或高龄老年人开放。截止目前,我区已成功转型9所特困供养机构。
(三)聚焦特殊群体 完善服务体系。
为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逐步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我区一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南,出台金安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标准。二是开展社区康养中心建设工作。从城区五个街道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康养中心建设工作试点。主要功能是就近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服务、长期住养、陪伴护理、心理支持、社会交流等服务。康养中心建成后交由具有资质的社会法人团队运营管理。截止目前,我区已有5所康养中心已全部进入试运营。2019年底前,将完成9所社区康养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营。三是开展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试点。为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保障水平,减轻贫困家庭养护负担,解放家庭劳动力,我区研究制定了《金安区开展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利用公建民营后基础设施较好的敬老院改造设置为集中养护点,为自愿申请入住的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中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提供集中养护,其基本生活费用由个人自付部分和整合个人享受政府补助项目及区乡财政给予适当补贴相结合。截止目前,我区共设置5所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机构和1所失能半失能特困群众集中养护机构。四是发放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人护理补贴。为满足我区低收入老年群体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我区出台区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安区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放对象为金安区户籍低保对象中的6 0岁以上老人,全区覆盖率达到40%。目前我区两项补贴经费已拨付农商行账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打卡发放到位。
(四)推进医养结合 解决就医难题。
积极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在公办敬老院、养老机构设立医疗室和内设医疗机构。我区出台了《关于加强敬老院五保老人医疗保健工作的通知》,在全区17个乡镇中心敬老院设置医务室,实行“小病不出院,大病分级诊疗”的新型医养结合发展模式,让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敬老院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看病就医真正实现小病不出院门,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区,从根本上解决了特困人员就医难问题。目前,全区各乡镇中心敬老院已按照医疗门诊部标准建设医务室,并持有区卫健委予以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已投入使用。社会办养老机构中六安银和老年公寓建立六安银和老年护理院,孙岗老年公寓和城北乡乐天养老护理院设立医务室。
(五)开展专项行动 提高服务质量。
为确保养老院服务质量,区民政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卫计委、市场监管局等区直单位成立金安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成立金安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和《金安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18年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和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按计划按职责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区民政局联合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由各单位分管领导带队到全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社会办养老机构(含未备案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开展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特困供养机构和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24小时值班巡查记录等,对部分养老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如食堂环境卫生、食品留样、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机构安全。
近年来,我区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做了一定工作和成绩,但与社会的需求,人民的期盼和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社会重视程度不够,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二是为老服务组织和市场主体发展不足。三是农村养老工作难度大。四是医养结合发展缓慢。五是养老服务队伍人才缺乏,专业水平较低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制定相应措施,予以逐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和打算
(一)制定出台《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金安区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用以指导我区养老事业发展的具体实践,解决养老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确保我区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特困供养机构管养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特困供养机构设施改造工程,对于基础设施薄弱的特困供养机构进行升级改造。继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启动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切实提高全区养老院服务质量。继续推进特困供养机构公建民营,2019年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的特困供养机构占比要达到60%以上,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确定保障范围,其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为转型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奠定基础,解决农村养老工作难题。
(三)积极开展智慧民政和智慧养老平台建设,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远程居家照护服务系统等方式,提供助餐、助医、助急等全方位服务。同时可通过信息平台全面掌握各类养老机构的运营和安全生产工作。
(四)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优化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医疗服务能力。在充分总结我区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的基础上,着力构建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按照职能分工,民政部门推动、卫健部门审批、医保部门按政策落实接入医保。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继续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推动。按照老年人受益、养老机构减负、医保总费用降低的总要求,探索建立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强为老服务管理队伍、社工队伍、志愿者队伍的能力建设。建议区相关部门分批分期举办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培训、医疗护理培训、管理服务培训等,定期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各地的先进经验,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四、几点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区委、区人大、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大社会养老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并列入年度预算,真正解决养老服务的瓶颈问题。
二是建议市政府、区政府在解决社区用房的同时,要注重配套社区康养中心用房,在规划时,要明确社区康养中心的用房面积和位置,真正解决居家养老问题。
三是建议建设金安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用于指导全区的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并对本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进行行业监管。
四是建议继续推进医养结合,落实区民政、卫健和医保部门的医疗保障资金,确保养老机构医疗服务正常运转。
五是建议区直部门相互协调,形成合力,积极做好养老配套服务工作,真正解决养老服务推进问题。
关于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 王世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于3月中旬,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德云的带领下对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学习考察了江浙等地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面对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区政府及民政等职能部门主动应对、克服困难、扎实工作,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1、养老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坚持规划先行,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区“十三五”规划,整合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资源”,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强化政策推动,出台了《金安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金安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康养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金安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和制度规定,推进了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相互衔接融合发展。
2、养老服务规模增长较快。积极探索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推进机制,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形成政府财政、社会资本和慈善捐赠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目前,全区现有养老机构48所,其中农村特困供养机构29所,社会办养老机构14所,社区康养中心5所。原公办29所养老院(其中9所现转为公建民营)总床位2920张,每年安排机构运行维护经费和星级评定省级奖补资金共189.8万元。养老服务投入以及养老机构的数量和规模都有大幅增长。
3、养老服务模式不断丰富。适应多元化养老需求,创新养老服务模式。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开展多功能综合性社区养老。在居家养老方面,推行日间照料等服务试点。重视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民政部门正着手升级改造农村特困供养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引导养老服务向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二、主要问题和工作不足
1、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全社会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有待提高,养老服务市场体制机制不完善,养老产业规划落实不到位。养老工作还没有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缺乏协调推进机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与配合,工作合力不强。
2、硬件基础较为薄弱。我区养老服务机构总体规模小、生活条件较差,服务质量有待提升。全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7474人,只有1194人入住特困供养机构,空余床位1726张。没有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因用地指标问题未能新建。社区照顾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尚处起步阶段,社区养老存在“用房难”等方面问题突出,如社区康养中心建设面积原则上不低于600平方米,目前社区养老用房很难达标。
3、政策扶持力度不足。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面临用地难、融资难、医疗准入难等诸多制约,同时先期投入较大,以及规划、资质等问题,影响了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医养结合因机构改革、职能变化等影响,形同虚设。
4、监管体系还不完善。养老服务的运作模式、操作规范等方面没有建立统一的评估制度,缺乏完善的行业管理规范、标准和评价机制,监管效率和力度不足。监管手段落后,对养老服务的质量问题,甚至存在消防隐患,难以及时监管到位。对尚未备案的养老机构未能有效监管。
三、工作建议和相关意见
1、切实推进规划落实。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结合区情实际,进一步明确我区养老服务的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二是认真落实《金安区健康养老产业规划》(2016-2020)。工作推进中要按照布点规划要求,严格执行。三是认真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养老服务工作体制机制,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目标考核,促进工作形成合力。
2、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目前,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16.88万人,老年人口增长迅速,要重点解决工作中突出问题。一是尽快建立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根据民政部规定,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是养老事业发展的指导机构,承担对本区域的养老服务项目、从业人员和服务机构的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管的职责。全市唯有金安没有,因此落实我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迫在眉睫。二是着力化解社区养老“用房难”。社区康养中心建设由于多种原因导致不少于600平方米建设面积在实际工作中落实难度极大。三是扎实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的升级改造。加大政府投入,改善生活条件,提升服务质量。基本设施做到室内有空调、电视、卫生间等。四是认真研究落实医养结合养老办法。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并及时研究相关制度建立的具体办法和意见。
3、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加强养老服务发展政策研究。建立健全土地供应、金融服务、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进一步消除规划、土地、资金等方面制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养老行业。二是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医保同行”政策衔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围绕医养结合,按照老年人受益、养老机构减负、医保总费用降低的总要求,建立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
4、切实加强行业监管。一是推进养老服务监管信息化。建立智慧民政系统,引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二是健全养老行业管理机制。业务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要以帮扶为主,切实加强工作指导。特别要加强对未备案的养老机构安全卫生检查。通过规范有效监管,确保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关于“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开展情况的报告
区法院副院长 赵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金安区人民法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江淮风暴”执行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成效
去年4月,省高院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吹响了解决执行难的总攻号角。一年来,金安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不破楼兰誓不还的坚定决心和有力行动,持续打响着“江淮风暴”金安战役。截止今年四月底,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057件,执结3846件。司法拘传、拘留被执行人581人,惩戒失信“老赖”2616人,向申请人兑现执行款6.1亿元,“老赖”个个胆寒、百姓人人称快,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
二、主要工作举措
1.聚集攻坚合力,构筑执行大格局。执行攻坚中,区法院严格落实“一把手”工程,院长既挂帅亦出征,既督战亦参战。“江淮风暴”以来,一把手办理执行案件35件,在某涉军停偿案中亲赴一线做被执行人工作,最终说服被执行人自愿交付2800平方军产。排除万难充实执行力量,从全院抽调8名法官助理补充到执行一线,重组6个执行实施团队。加大执行保障,投入近百万元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配齐执法装备和车辆,实现执行指挥系统音、视、频互联互通。
我们深知,执行难靠法院单打独斗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过去的一年里,区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着力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在区委坚强领导下,执行工作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形成《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决议》,区政府拨付130万元设立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区委政法委建立执行联动会议机制,帮助协调解决执行攻坚中遇到的顽疾。此外,公安、房产、国土等政府部门齐力配合,银行、电力、公证等社会行业密切协作,围捕“老赖”的金安法网愈织愈密,愈收愈紧。
2.强化执行威慑,敢于碰硬除顽疾。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以打促执,综合运用罚款、拘传、拘留、移送拒执等强制措施,重拳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江淮风暴”以来,区法院持续开展假日、深夜、凌晨等错时执行,共拘传失信被执行人454人,拘留127人,移送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10人,2人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执行,以点带面。先后组织“保民生、护金融、暖企业、守军产”等专项行动,执行到位民生款4281.9万元,金融债权9640.7万元,企业货款1.39亿元,移交军产6800平方;加大失信惩戒,充分发挥联合信用惩戒作用,实行“应上尽上”,活动以来共将229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向2387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701名被执行人迫于失信压力履行了还款义务;加大信息化查扣力度,综合运用最高院“总对总”、省高院“点对点”财产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一键式查扣。
3.创新执行手段,特色攻坚显成效。为了切实提升执行质效,区法院在开展执行攻坚过程中突破传统执行手段束缚,大胆创新、主动探索具有金安特色的执行方式,取得明显成效。引入律师调查令,在执行阶段向申请人的律师签发“执行调查令”,让律师介入执行程序帮助查人找物,既节约司法资源,又提高执行效率。去年8月份,我院发出全省首张执行调查令,该案代理律师借此查得被执行人一处价值107.5万元的房产,该案顺利执结;引入财产保全保险担保,通过第三方保险公司为诉讼保全提供担保,减轻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负担,提升当事人主动保全的积极性,减轻后期执行不能的风险。“江淮风暴”期间,我院共受理诉讼保全案件748件,查封标的11.8亿元。除此之外,全省首例断电清场、实行悬赏执行、覆盖式曝光“老赖”等等,对深入推进执行攻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刀刃向内管理,确保执行规范化。利用执行指挥中心的案件管理系统对执行干警的执行行为进行流程管控、痕迹管理。杜绝廉政风险,实行执行款“一案一帐号”进出,规范标的收支。全面实行网络司法拍卖,实现财产变现处置零投诉。全面落实裁执分离,将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分离,用审判权监督执行权。要求院纪检组同步介入,贴近监督执行工作进度、重大执行活动、考核评估、流程节点管控等。强化阳光执行,所有执行裁定书一律上网公开,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活动,完善院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打出规范执行的系列组合拳,坚决杜绝“消极性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三类行为,确保执行规范化。
5.借力执行宣传,营造浩大的声威。同步开辟“江淮风暴”舆论宣传战场,主动掌握宣传话语权。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全方位、立体化发布执行工作动态、强制执行的现场图文信息、执行典型案例等,充分展现“江淮风暴”执行攻坚的力度和成效;注重拓展宣传朋友圈,借助媒体力量扩展影响。活动以来,新华社、《人民法院报》、《安徽法制报》、《新安晚报》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登我院执行宣传稿件216篇,像“执行法官以身挡车勇擒老赖”等一度成微博热点话题,网友讨论点赞超200万人次。同时,我院还积极与区委宣传部门、文明办对接,在城区的11个主要居民小区、16个乡镇、闹市区led屏、6条城市主干道、政府机关、政务中心张贴、播放“江淮风暴”宣传海报、视频,为执行攻坚营造浓厚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
1.“人案矛盾”老问题在新形势下更加突出。2019年是最高法院提出由“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转变之年,形势逼人,任务更重。截止四月底,区法院今年新收执行案已达2301件,同比激增40.7%,执行干警长期超负荷办案,身心俱疲、压力巨大。
2.执行手段依然匮乏,且规避抗拒执行严重。近年来网络查控的应用极大的改善了查人找物难,但并没有实现全覆盖,很多领域依然无法触及。被执行人“人间蒸发、金蝉脱壳、暴力抗法”等现象司空见惯,严重损害了法律权威和社会诚信。此外,部分执行联动机制虽然建立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实质性作用。
3.执行规定混乱,出台强制执行法刻不容缓。时下,执行的相关规定法律位阶较低,多见于司法解释,而且太混乱。实践中,执行措施或执行程序的某些环节缺乏明文规定,甚至相互冲突,会给执行工作带来极大的困扰。比如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责任财产范围的界定等等,都急需一部完善的强制执行法加以规范。
4.对“执行难”和“执行不能”普遍存在误读。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无论采取什么执行措施都不可能执行到位,这属于当事人自身应当防范的社会风险、商业风险,执行不能不应由法院来背锅。但现实是,一旦案件执不掉,社会上特别是申请人便认定是法院执行不力、不作为。
5.对执行工作缺少容错纠错机制的保驾护航。执行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环节,执行干警责任重大,工作繁重。在执行工作过程中,因为法律规定本身的不完善,客观瑕疵不可避免。特别是在一些老的执行信访案件中,处理起来本身就存在极大的职业风险,如果没有科学的容错纠错机制为干事者撑腰,必会严重打消干警工作的积极性。
四、今年工作的重点方向
1.继续优化人员结构调整。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我院正在试行“1 n”执行团队办案模式及“执行110”制度。建立了执行立案前的快速调解团队,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提前梳理和过滤。对执行常规性工作设立事务团队统一安排实施,提高执行效率。另外,需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升执行干警适应新时期执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推进联动机制深度运行。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界支持,全力以赴推动完善各个渠道的执行联动制度,巩固公、检、法打击拒执犯罪、查找被执行人机制,拓展与国土、工商、车管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实现信息互通、资源互补,提高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成效。
3.保持执行攻坚力度不减。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手段,对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隐匿、转移财产等规避行为及时启动罚款、拘传、拘留。充分运用联合信用惩戒的威慑,常态化公布被执行人信息,全面撒网的同时试行“精准曝光”,提升惩戒效果。加大对被执行人违反高消费令行为的打击,不断挤压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空间。
4.探索执行容错纠错机制。尝试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错与非错的标准,区分“主观无意”与“明知故犯”。在严守法律纪律“红线”的前提下,容忍因公敢为和创新干事中的失误,让勇于担当、拼搏进取的执行干警放心放手干工作。
5.适度转变执行宣传方向。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营造“江淮风暴”执行攻坚的舆论氛围,注重在宣传中引导群众分清楚“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界限,增强对执行难的理性认识,进而引导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执行工作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院将以此次报告作为工作新的起点,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固强补弱,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感受到公平正义!
关于我区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情况的
调 研 报 告
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 王世斌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德云带领由内司工委组成人员、部分市区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对我区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攻坚战成效突出
2018年4月,安徽省高级法院以“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在全省集中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向“执行难”发起总攻。本次“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主攻任务、工作重点是“八个一批”,即突破一批重点案件,标定一批执行不能案件,移送一批“执转破”案件,发布一批失信名单,拘留一批、移送一批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开展一批特色执行行动、发布一批典型案例等。
我区法院根据部署,积极行动,力度空前,全力攻坚“执行难”,执行工作取得突出成效。据了解,开展攻坚战以来,截止今年4月底,共受理执行案件5057件,执结3846件,执结标的额6.1亿元。拘传454人、拘留被执行人127人,移送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10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2人,惩戒失信“老赖”2616人,有效治理规避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等执行失范现象,促进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高效执行,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2018年度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优秀人民法院”“全市江淮风暴执行攻坚先进法院”“全市法院年度重点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目前,全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转入“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春季攻势,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的基础上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更高目标迈进。
二、攻坚执行难形势依然严峻
1、“人案矛盾”仍然突出。执行案件数量多、任务重。虽然通过增加聘用人员从事辅助性工作,增强了事务性办理能力,但执行力量不足问题十分明显。
2、执行手段比较匮乏。“查人找物难”情形依然存在,需要在落实执行联动机制上切实加强工作。公检法三机关尚需进一步加大联合打击拒执犯罪的力度。
3、治本之举尚显不足。目前全力放在具体执行案件的办理上,在“解决执行难”的治本措施上研究不多,较为薄弱。
4、法治宣传不够有力。群众对“执行难”和“执行不能”普遍存在误读。当事人自身对应当防范的社会风险、商业风险缺乏正确认识,片面认为一些案件执行不掉就是法院不作为、工作不力。
三、全策全力决胜执行难
1、提高政治站位,推进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全社会勠力同心,砥砺前行,久久为功。充分认识解决执行难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必胜的决心,敢于担当,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认真落实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议》,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机制、保障措施,积极把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向纵深推进。充分发挥各联动单位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助力“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创造良好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2、坚持标本兼治,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协助法院攻坚执行难纳入综治考核,开展经常性的专项督查执行活动,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立足基础,突出长效,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化体系、办案管理平台、执行查控系统、财产评估系统、网络拍卖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查人找物,进一步提高执行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院的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
3、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执行保障。增加执行工作投入,强化组织管理,优化机构设置和执行力量配置。坚持从能力入手,加强执行人员培训,切实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严肃查处执行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着力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司法队伍。深入开展调研,创新工作措施,不断提高执行质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让法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把对法治的信仰、公正的信念融入到每一个案件审理过程中,体现在每一份司法判决里,落实在每一起案件执行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4、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诚信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开辟专栏,直播执行行动、播报执行进展、宣讲执行案例、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扩大执行攻坚战的影响力。通过对集中执行行动的深入宣传,产生巨大社会影响,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结合办案,加强以案释法,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增强对社会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正确认识“执行不能”与“执行难”的区别。通过全方位的宣传,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共识,促进基本解决执行难,进一步推动社会诚信建设。
关于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陆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全区现有食品生产企业79家、食品销售单位3357家、餐饮服务单位194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115家和食品摊贩330个、食用农产品批发(集贸)市场21个。沃尔玛、世纪联华、永辉、绿篮子、西商农产品批发市场、皖西宾馆、天地精华等大型超市、市场、餐饮单位、生产企业坐落我区。监管对象量大、面广,任务重。
2018年,金安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守住了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保持了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平稳向好、稳中有进的态势。 2018年六安市获得了“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的荣誉称号;金安区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评中位列全市优秀行列;此外我区还获得了市级“创建食品药安全城市先进单位”、“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先进单位”、“食品药品稽查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实施综合监管
一是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区委、区政府分别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金安区《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落实党政同责,担负好责任,管理好重点,汇聚好合力,切实提高食安工作的实效。二是抓规范化食药安办建设。区食安办专门发文对创建任务、组织落实、工作要求和创建标准进行规范,并组织22个乡镇(街)分管食药安全工作负责人和食安办专职副主任到舒城学习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截至2018年年底,共有中市、清水河街道等15个乡镇(街)完成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68.18%。三是开展“双城联创”宣传工作。将创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与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相结合,分别在六安二中、中市街道前进社区等开展食品安全大讲堂暨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等活动。发放各类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资料2600余份;食品科普知识、创城宣传材料等1660份,受理群众政策咨询420人,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夯实监管基础,实施引领监管
一是推进“三小”食品监管。以实施《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为契机,落实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三小”食品生产经营户的有效管理。截至目前共办理小作坊登记27户、小餐饮登记备案公示394户。根据市局要求,对红街、天街、校园周边等17个摊点群300多户食品摊贩按照一地一卡的原则,启动食品摊贩备案工作。二是抓示范创建活动。在永辉超市打造1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完成大、中、小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129家,其中“明厨亮灶”示范食堂 2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3条,2019年正在创建省级餐饮质量食品安全示范街一条。完成2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三是抓民生工程基础建设。全区共建成食品安全检验室(快检室)21个,2018年共检测数据83866组,其中不合格119组,不合格下架退市425公斤,真正发挥了民生工程初级过滤网作用,确保老百姓菜篮子安全。继续深入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先后在银河农贸市场等地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11场次,现场接受群众送检144批次。同时,制定了《金安区食品安全工程实施办法》和《食品安全工程建设方案》,将食品安全民生工程纳入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
(三)提升保障水平,强化日常监管
一是提升智慧监管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创新日常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通过会议培训和现场指导,我局基层监管人员基本掌握移动执法app软件,并利用移动执法app软件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户监督检查现场电子签名和在线数据上传。截至目前,运用app完成日常监管、风险分级、稽查办案近2000频次;行政执法平台完成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共4402 家企业监督检查和风险分级、实现日常监管全覆盖,有效推动监督检查工作数字化、移动化和高效化。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以及抽检不合格企业、高风险企业的检查力度,实现2017年度抽检不合格企业抽查比例100%、粮食加工企业抽查比例10%、饮料生产企业抽查比例100%、大型餐饮单位抽查比例10%。三是开展教育培训。举办“三小培训班”、“移动执法app”、民生工程检测人员等业务培训班4期,培训监管人员108人次,宣传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465人次,不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和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进重点领域监管
一是全力防控非洲猪瘟疫情。严把市场准入关,禁止未取得肉品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猪肉进入市场;严把消费关,对饭店、宾馆、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排查,督促其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义务,防止不合格猪肉产品流入餐饮消费领域;严把餐厨废弃物(泔水)处理关,禁止泔水流入生猪养殖场。截至目前,共排查 1389 餐饮经营户,向餐饮服务单位逐户发放《告知书》1389份。二是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整治。网络订餐是餐饮业在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的新业态,目前存在不少不规范的地方,为规范外卖市场,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我局自9月份起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收到了一定效果。截至目前,共检查入网餐饮经营者1173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38户,下线无食品经营许可证78户,发出督查建议书5份,线索移交函2份,立案查处5件,有力地净化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环境。三是保障重大活动(事项)食品安全工作。今年以来,共完成“2018年国际网球金安公开赛”、“中、高考”、“2018大别山(金安)国际马拉松赛”等22项重大活动(事项)食品安全保障任务,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四是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行为。2018年共查处食品案件131件,货值金额 71.2 万元,违法所得 3.86万元,罚款75.4万元;没收并无害化处理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猪肉4255斤,没收无检疫合格证明牛肉1314斤,没收过期、“三无”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662.3公斤。严厉打击食品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食品案件7件;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受理食品类投诉401件、咨询95件,办结451件,办结率约91%。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兑现举报奖励2起,奖金1504元。五是开展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建立分管领导联系点制度,不定期对联系点油烟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严格餐饮服务单位市场准入,全面实行餐饮业环保备案制度,控制增量,消化存量。开展餐饮业油烟全面摸排工作,建立餐饮业油烟整改台帐,倒排日期按月跟进。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力度。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大后小、先城区后农村”的工作方法,将所有餐饮企业的油烟治理工作纳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理和维护,目前全区1942户餐饮单位共安装油烟净化装置1870台,还有72户正在整改之中。
(五)聚焦敏感人群,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周密部署。全区共有中小学,幼儿园371所,其中有食堂的共196所,就餐人数约3.12万人。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金安区教育局召集我区220余所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召开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并对学校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就食品安全相关知识进行了业务培训,要求学校对校园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开展全面自查,并及时反馈自查情况。二是全面开展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检查。会同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对全区196所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采购食品原料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加工设备、工具、容器、餐具清洗保洁和加工场所的卫生清洗情况;食品留样;食品安全承诺书、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情况等,共发现食品安全隐患256项,立案查处6件,责令改正59家次;三是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统一印制了《大宗食材进货查验台帐》、《食用农产品进货台帐》、《食品进货查验台帐》等各类台帐6000余本,要求学校对米面油、肉及肉制品等大宗原料和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的进货信息、储存信息、运输信息等进行详细记录,做到横向可查、竖向可追,确保食品安全;四是全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加工制作过程的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通过“视频厨房”方式展示给师生、家长和监管部门,让群众可以进行“看得见”的监督,实现食品安全监督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五是建立资讯互通和在线培训机制。建立了校园食品安全qq群、微信工作群,所有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加入工作群,用于监管单位学校之间相互学习交流、在线答疑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和工作实效。六是开展“五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安办牵头,市场监管、安监、城管、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以高盐高糖高油的“五毛”食品为重点,以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为重点场所,共检查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196 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442户,发放宣传资料1391份,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课10次,监督抽检25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6户,立案查处案件6件,查扣不合格食品数量11公斤。
( 五 )加强监督抽检,严防安全风险
一是完善监督抽检。对辖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实现全覆盖,同时加大对上一年度不合格食品的跟踪抽检。截至目前,共完成计划抽检1121批次,期中食用农产品320批次,全部报送至“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信息系统”和“农产品直报系统”,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29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100%。同时完成国抽、省抽、市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41批次(含9批次风险监测)。二是严防安全风险。对高风险食品行业,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约谈大桶水生产企业8家次,电商3家次,食品经营户26家次。三是积极应对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强化应急组织领导,区食安办牵头联合区卫计委、农委等成员单位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了统一领导处置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工作机制。制定了《金安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问题食品药品应急处置工作程序》,明确应急处置原则、程序、方法及保障措施。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力量优势,提高了应急决策水平。建立区直成员单位联动机制,推进跨部门协作。建立全区“四员”应急管理队伍,构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网络。2018年圆满处理食物中毒事件2件,舆情事件5件。
(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监管
2018年分别开展了“食药安全春风行动” 、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活动、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美容美发行业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药品质量专项抽检活动等专项行动等。共计出动人员600多人次,责令整改28家,立案14件,罚没款12.3万元。开展“规范药房”创建工作,乡镇级医疗机构验收达标率为100%,村卫生室和卫生服务站已经验收达标50%。
三、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食品产业基础薄弱。我区食品产业呈现“小、散、弱”的特点,小企业、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饮、小摊贩遍布城乡,数量庞大、规模偏小,设施设备简陋,卫生条件较差;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诚信意识不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能严格落实,甚至丧失道德底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
二是监管能力亟待提升。食品药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但我区执法人员大都是原工商队伍保留下来,食品药品安全专业人员稀少,而且执法装备不齐、监测设备匮乏,日常监管靠眼看、手摸、鼻嗅等原始方法,主要从事证照办理、制度制定、台账记录、设施设备、卫生状况、操作流程等方面检查,科学技术手段不足,发现问题机率偏低。
三是监管力量不足。基层监管所人员普遍偏少,管辖2-3个乡镇,监管上千家食品生产经营户,同时还要承担企业主体资格登记、产品质量、商标广告、特种设备监管、价格稽查、知识产权保护、消费维权、打击传销和反不正当竞争等工作,工作力不从心,难免出现监管不到位,效果不理想问题。
四是综合协调不畅。因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区食安办撤销,区食安办专职副主任的职位也随之撤销,而国家、省、市食安办机构及职位继续保留,从而导致上级精神无法传达落实,基层问题无法反馈、综合协调无法开展等问题发生。缺少食安办的牵头协调,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和乡镇街在食品安全履职工作中缺少统一的指挥和协调,难以形成工作合力。而就在本六安市内,如六安市、霍邱、霍山、舒城、叶集、开发区等市县区食安办继续保留。
关于金安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视察建议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汪庆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年初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近期区人大财经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坦军的带领下,对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了为期两天的视察。视察组采取实地视察、座谈讨论、查看资料等形式,重点对东桥、毛坦厂两个乡镇和中市街道基层市场监管所以及辖区内三所中学、三所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认为: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针对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和监管整治、示范创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2018年以来,坚持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守住了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保持了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平稳向好的态势,有力保障了全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同时,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食品生产企业主体意识薄弱。我区食品企业多数生产设施设备简陋,环境卫生条件不尽人意;部分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责任意识淡薄,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能严格落实。二是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因机构改革,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区食安办撤销,导致食品安全履职工作缺少牵头协调机构,工作合力难以形成,影响监管效果。三是监管能力亟待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但我区食品药品安全专业人员稀缺。基层站所虽都建有较专业的快检室,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抽检面不广、不全面的问题,监管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四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全区22个乡镇街仅设立了11个基层监管所,大部分基层监管所要管辖2-3个乡镇,监管任务繁重,监管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等。为此,区人大财经工委特提出如下视察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区政府要把实施“食药品安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的领导。监管部门要加强食药品质量检测工作,严格把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第一关”;食药企业要加强自律,积极主动地担负起食药安全“第一责任”的责任。同时,主管部门要积极开班培训企业的食品安全员、安全师,提高业务素质,有效推动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为切实做好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协调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建议区政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此轮机构改革中,六安市及舒城、霍邱、霍山、金寨、叶集区均设此机构),主要负责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一领导协调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乡镇街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针对基层人手不足、年龄偏大、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等问题,建议采取两个一批的办法加以解决:一是每年公开招考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市场监管队伍;二是从市场监管局机关科室年轻公务员中选拔一批,充实强化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认证机构及检验机构、社会各方监督的作用,共同参与监管工作,以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站所建设。建议区政府按照一乡一所的规划要求,逐步推进基层站所建设。对于东桥市场监管所无办事大厅、中市监管所因办公场所位于居民区造成群众办事不便的问题,建议区政府尽快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前几年招聘的基层快检员由于工作量大、待遇低,留不住人,建议区政府尽快研究出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增长机制,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金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2019年5月28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经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请,金安区人民法院现有员额法官50名,人民陪审员69名,按照“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规定,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金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增至为150名。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9年5月28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卫平来为清水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马 苗为金安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二、免去:
王 敏清水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许全国望城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职务。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9年5月28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程晓瑜为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吕 萍为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阮 兰为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姜祥龙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 杨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姚 红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杜 军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许 伟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许 琨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葛志敏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出席、因事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一、出席人员(共26人)
主 任:刘玉军
副主任:李坦军 沈 荟(女) 汪 峰
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大成 |
王世斌 |
方 燕(女) |
朱卫东 |
邬效丛 |
刘振忠 |
江 茜(女) |
李应安 |
吴光纯(女) |
吴康文 |
陆 斌 |
张迎年(女) |
宋自山 |
汪庆发 |
周世仓 |
赵本根 |
赵永坤 |
侯晓健(女) |
骆 健 |
高 松 |
桑朝发 |
鲍远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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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假人员:(共5人)
副主任:马德云
委 员:王自春 夏礼得 满少华 魏文炎
三、列席人员(共34人)
胡卫东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
黄媛媛(女)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政府副区长
赵 杰 区法院副院长
杨敬勋 区检察院检察长
张 环(女)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林国彬 区编办主任
褚 勇 区公安分局政委
肖国兴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陈绪文 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 俊 区民政局局长
戴克军 区司法局局长
余永生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 勇 区人社局副局长
潘圣余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昌盛 区卫健委主任
陆 平(女)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志卉(女) 三十铺镇人大副主席
王本安 椿树镇人大主席
卫平来 清水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杨传杰 东桥镇安监所所长
武光好 中市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鲍家祥 区人大代表
汪邦应 区人大代表
陈全保 区人大代表
胡应芳(女) 区人大代表
桑世武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办公室主任
韩自强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办公室副主任
徐国辉 区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主任科员
蔡传宇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袁 振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孙亚男(女)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姚 杰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专职副主任
马 苗(女) 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胡云业(女)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中心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