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2年第三号)-8846威尼斯
金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5月31日上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沈荟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卫东,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宣红兵,副主任周世武、李飚出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扶贫资产管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和相关调研报告;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卫东结合会议议程提出三点意见:一要以此次地方组织法学习为契机,把政治学习、法律学习、专业学习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二要认真落实好常委会审议意见,确保调研成果真正转化为推动工作开展的动力。三是新任命同志要忠诚履职、为民履职、依法履职、廉洁履职,努力在新岗位上做出新业绩。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会33人,因事请假3人,实际出席会议30人。区政府副区长王振华,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方宏,区人民法院院长史新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莉,区政府办、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等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及乡镇街人大(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共29人列席了会议。
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胡卫东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各项议程。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2021,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综合考核位居全省第一,这得益于全区上下的不懈努力,更是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及省委市区委工作部署的结果。脱贫攻坚期间,区财政通过多种途径整合资金,形成了庞大的扶贫资产,在改善村级基础、促进农民增收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资产是脱贫攻坚期间积累的宝贵财富,是“户脱贫、村出列”的重要支撑,也是全面转入乡村振兴阶段农业农村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希望区政府继续拿出切实可行方案,把这些资产管好盘活,让它们继续发挥应有作用。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建筑业既是传统基础性产业,也是重要支柱性产业,在助力新型城镇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社会就业、改善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区建筑企业发展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资质不高、业绩不强、竞争力弱等问题。要强化思想认识,增强改革发展的紧迫性;要加强帮扶支持,助力企业做大做强;要不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推动我区建筑业市场高质量发展。
这两份调研报告,总结成绩恰如其分,提出问题切中要害,提出建议实事求是,倾注了常委会分管领导、相关工委的心血和汗水。会后,办公室要会同相关工委认真梳理归纳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对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审议意见书,并在一周内以正式文件形式交区政府办理;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拿出切实可行措施落实好常委会审议意见,并在两个月之内向主任会议书面报告办理情况;相关工委会要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督促政府及有关单位及时落实,切实增强跟踪督办的效果,确保我们的调研真正起到推动和改进工作的目的。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新任命的同志要忠诚履职,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要为民履职,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造福人民作为最根本的职责,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依法履职,始终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廉洁履职,带头挺纪在前,牢记誓言、恪尽职守,用实际行动回报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
地方组织法是关于地方人大、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徐国辉同志结合自身在人大工作多年的具体实践,从地方组织法的指导思想、涉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修改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深入浅出的解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继续把政治学习、法律学习、专业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的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相长,不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谢谢大家!
关于金安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 郑书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稳定发挥效益。近年来,金安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举区而为、尽锐出战,全区脱贫攻坚取得了丰硕成果和巨大成效,连续五年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被评定为“好”的等次。2021年,区委区政府超前谋划,聚焦“五大振兴”主攻方向,聚力责任、政策、工作等方面衔接,全力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在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考核中,荣获全省第一,并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
一、基本情况
近5年以来,全区扶贫项目涉及资金总规模293729.1684万元,形成项目资产总规模243164.252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840个,涉及资金43315.9555万元,主要包括村集体经济发展(资产收益)项目、到乡到村产业发展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少数民族地区产业发展项目等;公益性资产5734个,涉及资金199848.2966万元,主要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项目、通村组硬化路联网路项目、台区农网改造工程、农村信息化设施、美丽乡村环境(垃圾、污水)治理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国有燕山林场道路等;到户类资产709个,涉及资金50564.9163万元,主要包括教育扶贫“雨露计划”、小额信贷贴息、生态护林员、“四带一自”产业奖补、致富带头人培训、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贴等。
二、主要做法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金安区坚持把扶贫资产后续管理作为充分发挥扶贫资金项目效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性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有效解决了扶贫资产重建轻管的“老大难”问题,实现扶贫资产有人管、管到位、用得好,确保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一)健全资产管理机制。2019年8月,由区委编委研究决定,印发《关于设立金安区乡镇农村公共设施管理工作站的通知》(金编〔2019〕58号),在全区16个乡镇设立农村公共设施管理工作站,核定事业编制3名,主要负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辖区内农村公共设施,并将公益性扶贫资产全部纳入管理。同时,落实村党组织书记作为村级公益性资产管护第一责任人,落实村级公益岗位作为具体责任人,明确区城管局作为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并成立金安区农村公共设施管理中心,负责全区农村公共设施管护的指导、督查、考核工作,解决了谁来管的问题。
(二)建立统一管护标准。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细则》(金乡振〔202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农村公共设施管理工作站运转的通知》(金办〔202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农村公共设施管理工作站运转的通知》(金政办〔2020〕2号)等文件。由区委编办、区城管局牵头,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发改、商务、经信等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管理要求,统一制定资产运行管护标准,汇编成册,解决了怎么管的问题。
(三)统筹整合管护资金。乡镇整合行业部门专项管护资金、村集体经济收益、社会帮扶资金等,由乡镇公管站统筹安排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村级利用光伏电站发电资金开发公益性(辅助性)岗位加强经营性、公益性资产管理,解决了有钱管的问题。
(四)明确管护责任。对经营性资产,主要加强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做好风险防控。资产所有者依据规定程序确定经营主体,并赋予经营权,签订经营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经营方式、经营期限、利益联结机制、收益分配、风险防控、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等内容。经营主体依法享有经营的自主权,承担项目经营风险,依法按协议或合同支付收益,优先吸纳当地脱贫劳动力就近就业。针对公益性资产,重点完善后续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优先聘请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与资产管护,同时,引导受益群众参与管护、调整优化现有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针对到户类资产,重点加强指导和帮扶,更好地发挥效益。
(五)规范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按照现行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对制度未予明确规定的,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分配方案,并主动进行公开,充分体现精准和差异化扶持,坚决避免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做法。扶贫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属于村集体的资产收益,主要通过开发公益岗位用于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受益,鼓励采取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六)严格资产处置标准。对扶贫项目资产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发展规划、达到使用年限等情形确需处置的,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采取拍卖、转让、报废等形式对资产进行规范处置;对损毁资产能够修复、改造的,扶贫项目资产监管主体督促指导产权所有人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恢复使用功能;对确实无法修复、改造利用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资产核销;对因人为因素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损毁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资产收益分配制度。制定出台《金安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全区经营性资产收益比例,规范收益分配程序,切实解决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村集体经济收益和脱贫人口、监测户利益,真正做到对扶贫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流程无盲区监管,确保扶贫资产持效益续发挥。
(二)强化资产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村级扶贫经营性资产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村级经营性资产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确定风险等级,落实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确保经营性资产安全高效运行,持续发挥资产使用效益。对经营性资产闲置、损失浪费、资产收益未实现或收益率较低等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拿出切实有效的整改举措,立行立改。
(三)压实部门管护责任。广泛开展扶贫项目资产管护资产宣传,提高群众对经营性资产管护参与积极性,增强对扶贫资产后续管护的认识,发挥好乡村振兴部门统筹协调作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严格资产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督查检查,督查扶贫项目资产台账管理、责任落实、长效管护机制建立,重点对经营性资产加强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检查资产效益发挥、联农带农机制、群众参与管理等,及时发现和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加以改进和解决,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
关于全区扶贫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区人大财经工委主任 韦文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计划的安排,我委组织人员,在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于2022年3月29日至5月17日,对全区2016年以来整合各级财政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目的是促进我区相关部门、乡镇和村明晰资产权属,完善资产登记入账,明确资产管护责任,合理安排管护经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我区扶贫资产的后续管理,确保扶贫资产持续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效益。
一、调研开展情况
此次调研采取集中座谈和现场走访相结合的方式。首先集中区直相关部门和乡镇人员围绕调研提纲开展座谈,然后对选定的4个乡镇,开展现场走访,入村、入企业,现场查看和了解扶贫资产的确权、登记入账、管护、效益、处置、制度建立、责任落实情况等。
调研组现场走访了张店镇、东桥镇、翁墩乡、淠东乡四个乡镇的8个产业项目和4个村;8个项目分别是张店镇金冲脆桃交易中心、缘梦园现代农业、东桥镇金河生态牧业有限公司、翁墩乡四清桥村新皋城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洞阳村蔬菜大棚基地、淠东乡童店村现代化农业蔬菜种植培育基地、淠东乡电商产业基地、施滩村蔬菜基地。
调研结果表明,2022年元月5日,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则》,随之,区直相关部门单位、乡镇和村积极行动,快速推进该项工作。截止目前,全区扶贫资产已完成确权,并全部登记入账。绝大部分资产确权到村;不能明确到村的,先确权到乡镇,再由乡镇进行分配;区直部门实施无法确权到乡镇的,由区直部门代管。各乡镇成立农业公共设施管理工作站,指导扶贫资产的管理和养护,多数乡镇也都制定了符合实际情况的扶贫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管护主体及责任,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二、资金分布情况
2016-2021年,区财政共整合各种资金用于扶贫计293729.17万元,其中形成扶贫固定资产243164.25万元,占82.79%;这些资产分为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其中经营性资产43315.96万元,公益性资产199848.29万元。未形成固定资产的到户类资金50564.92万元,占17.21%。
扶贫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公益事业、村集体经济发展产业项目等。它们通过区直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其中:农村道路88642万元,水利设施67187万元,农业基础设施34798万元,危房改造14000万元,异地扶贫搬迁6169万元,产业项目6050万元,文旅项目3013万元,基层医疗卫生项目2235万元,其它22094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扶贫项目损失浪费
少数扶贫项目前期规划不够仔细,导致重复建设或者没有效益。东河口镇牌楼2017年投资建设蔬菜大棚5亩项目,2018年该项目因镇建设自来水厂拆除,涉及资金8.46万元;三十镇太平村蔬菜大棚项目,项目总投资99.51万元,拱形棚倒塌2/3(约30亩),并已拆除;先生店乡鲍湾村2017年利用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20万元,建丝瓜基地项目,因没有效益,项目基地已退租复耕,投资全部损失;先生店乡松店村2017年建设的莲藕基地项目,投资24万元,该项目已不在;张店镇金冲村2017年投资15万建莲藕种植项目,因没有效益,项目基地已退租复耕,投资全部损失;翁墩乡在整村推进建设时,拆除前期改污改厕和环境整治项目,造成前期项目投资22万元损失浪费。
(二)资产管护经费保障机制没有建立
目前,全区扶贫资产已明晰了产权,明确了管护主体责任,但管护的经费没有安排。扶贫资产管护主体责任在村,村集体仅靠光伏发电等项目的收入形成的公益性岗位进行管护,经费有限,仅能做到常规保洁,而对农村道路、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公益设施等的较大毁损无力进行修复。区、乡财政也未将管护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分级负责的经费保障机制没有形成。
(三)村集体可支配的收入较少
村经营性资产(含光伏、产业、资产收益等)收益的分配有政策性要求,收益大部分分配到贫困户或监测户,村自主支配的权利有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管护专业团队的建立。走访调研的乡镇中,村集体收入达到50万以上的占比不到15%,而且收益不稳定,可用于村集体自由支配的收入较少。
(四)部分扶贫资产损失没有处置
调研发现,部分村投资的产业资产,由于种种原因,已经出现了毁损和损失,但在摸底、登记、入账时,继续挂在账面,没有及时按照区政府出台的文件要求进行程序化的处理处置。也有些资产长期闲置,没有整合盘活。
(五)村级财务和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分设没有完成
调研发现,按照区政府要求,将村级财务和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财务分开核算,但目前各乡镇、村推进的速度不一,而且分设后,资金的管理、监督,没有出台一个全区共同执行的制度。
四、意见和建议
(一)采取灵活方式方法,多渠道盘活收益性资产
过去投入的经营性资产,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的变化,现在部分出现了风险和亏损。对于已经出现风险或者未来风险较大的投资应尽快收回,减少损失;难以收回的,要采取申请破产或诉讼的途径收回;对于闲置资产,采取措施盘活,确实不能盘活的,要尽快评估出售;没有合适投资方向的闲置资金,按程序申请调整,收回区级财政,统一重新安排使用;对于收益较高的项目适当增加投入,扩大产能,增加收入,如:翁墩乡四清桥村新皋城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依托新皋城大酒店和绿蓝子,销路有保障,村投入的收益稳定,可适当增加投资。
(二)明确资产管护责任,建立分级负责的经费保障机制
目前,扶贫资产都已确权,并且明确了管护的主体责任。但管护的经费没有明确,区、乡两级财政预算也没有安排该项经费,仅靠村集体收入的公益性基金用来管护,显然严重不足,随着时间的推移,资产使用寿命的增加,管护费用会越来越多。因此,要尽快建立区、乡、村分级负责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整合各方资金,增加管护投入。
(三)适当提高公益金比例,扩大公益金使用范围
建议区政府明确牵头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研,结合扶贫资产管护分级责任的落实,制定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提高村公益金的提取比例和扩大村公益金的支出范围,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增加村公益金的积累,充分调动村干部参事议事的积极性,促进村集体收入的公平分配。
(四)坚持实事求是态度,处理处置投资亏损和损失
部分村长期投资或自己成立的合作社,已经出现了损失,但仍然挂在账面。区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业务指导,乡镇要督促村尽快按照区政府出台的文件要求,进行实事求是的处理处置,确保账实相符。
(五)加快推进“两账”分设,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随着财政投入加大和村经营实体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不断增加。根据区政府统一要求,实行村财务和村办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分账核算。从这次调研的情况来看,各乡镇和村推进的速度不一。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要尽快督促推进该项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完成任务,同时,“两账”的财务管理要随之跟上。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要牵头建立财务管理制度,重点加强资金、账户设立、报账手续等的监督。分设后,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要各司其职,财政局负责管理村级财务,农业农村局负责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
关于金安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报告
区住建局局长 郭 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作关于金安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报告。
建筑业是我区民生产业和基础产业,承载着广大群众宜居宜业的美好愿望,事关改革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建筑业也是我区支柱产业,在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以及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建筑行业约占gdp的8.9%,我区建筑业税收约占全区总税收的1/4。2020年10月份区政府出台《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金政秘[2020]48号),2021年4月份对该实施意见进行修订完善,今年3月份又制定《金安区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暂行办法》(金政秘[2022]29号)。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在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指导工程项目建设、扶持建筑企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建筑企业在企业综合实力、市场竞争力、工程质量和施工管理水平以及产值税收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5月18-20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世武率城建环资工委委员开展金安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调研工作,走访调研安徽惠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华景建设有限公司等建筑业企业,实地查看惠农总部经济楼等项目,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区直部门和6家建筑业企业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
一、建筑业现状
(一)总体企业情况。目前金安区建筑业企业共359家(不含单劳务资质企业),其中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7家,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22家,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211家,专业承包一级资质1家,专业承包二级资质51家,专业承包三级资质14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53家。全市建筑业百强企业中我区共23家,其中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各5家。
我区建筑业企业数量相比去年新增54家,增幅17.7%,但建筑业企业资质实力整体偏低,资质等级晋升企业数量较少,主要原因是企业项目业绩不能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二)纳统企业情况。统计部门建筑业纳统样本企业2021年共25家,其中1家因企业改制已办理退库,今年一季度新增纳统企业8家,目前在统样本企业共32家,包含7家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1家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12家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和12家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
统计样本企业数量是影响我区建筑业总产值因素之一,目前我区样本企业数量占总企业数量的8.9%,占比相比其他县区偏低,在市住建、统计部门的指导下,我区今年将有序摸排优质企业并纳统不低于30家,到年底纳统企业数量达到54家,占比15%。
(三)建筑业产值情况。2020年全区建筑业总产值47.69亿元,增速9.3%,总量全市各县区排名第3位,增速排名第7位;2021年建筑业总产值53.78亿元,增速12.8%,总量排名第3位,增速排名第4位;2022年一季度建筑业产值12.2亿元,增速8.7%,总量排名第2位,增速排名第6位。
2022年5月24日市政府办对六安市一季度建筑业产值居全市前50名且增幅高于5%的建筑业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全市前50名建筑企业中我区有11家,居全市第2位。
我区建筑业产值总量相比于其他县区位次靠前,但受总量较大影响,建筑业产值增速不稳定,位次相对落后。
二、扶持建筑业发展举措及成效
(一)修订支持建筑业发展政策。2020年10月21日,区政府印发《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金政秘[2020]48号),随后根据区政府要求,先后研究学习了合肥市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等重点开发区产业研究报告和市政府《赴合肥市和沪苏浙地区调研报告材料汇编》,认真梳理出市住建局《对标长三角一体化要求 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中浙江省绍兴市、合肥市扶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并与我区现行支持建筑业发展政策进行对比后于2021年4月份印发《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金政秘[2021]17号),今年2月份,我局又结合蜀山区住建局“拜师学艺”成果,制定印发《金安区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暂行办法》(金政秘[2022]29号),修订完善后的扶持政策奖励力度更大、惠及主体更多、涉及范围更广。2021年我区共10家建筑企业申报16项支持建筑业发展奖励,累计金额135万元,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经营负担,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助力建筑业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
(二)帮扶建筑企业资质升级。资质等级直接决定着建筑企业市场竞争力,自2021年1月1日市住建局资质审批权限落实属地管理以来,结合“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工作精神,先后扶持惠农、中兴、华章、安泰4家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晋升一级,全区一级资质企业由3家突破为7家,进一步提升我区建筑行业整体实力。
(三)逐步推广联合体投标方式。在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中积极推广联合体投标方式,逐渐提高联合体投标项目比例,促使建筑业企业强化合作,发挥各自优势,一方面积累企业工程业绩,另一方面提升本地建筑业产值。
(四)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推广应用“金安区建设工程综合服务平台”,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各方主体强化履职意识,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
(五)建立纳统企业包联制度。制定印发《金安区住建局关于成立“赛马机制”小组的通知》,成立“赛马机制”工作小组,建立科级以上干部包保联系纳统企业工作制度,各包联责任领导定期走访纳统企业和在建项目,了解企业发展真实情况,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精准推送支持发展政策,帮助企业理清发展思路,持续关注企业提出的问题,全程跟踪协调问题解决情况,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承接项目难度大。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区外优质建筑业企业涌入我区建筑市场,导致企业过度竞争的状况突出;二是受联合体投标不加分政策影响,中小企业在招投标中失去竞争力;三是随着近年来小型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加,工程项目供小于求的现象加剧。
(二)本地项目产值流失多。目前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共24个,其中工业项目3个,政府投资项目14个,装饰装修项目3个,房地产开发项目4个,累计工程总造价16.1亿元。由区外企业承揽的项目16个,占比66.7%,合计工程造价10.7亿元;区内企业承揽的项目仅8个,占比33.3%,合计工程造价5.4亿元。由此可见,本地企业在区内大型项目的承接上存在信息不对称、竞争力欠缺等问题。
(三)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弱。龙头企业不但在产值方面作出巨大贡献,在工程建设质量水平方面也起着带头引领作用。我区入选六安市龙头企业共5家,占全市龙头企业数量的1/4,但因企业自身发展受限等原因不能发挥“以大带小、以强带弱”的作用。
(四)建筑业产值增速提升困难。2020年、2021年及2022年一季度,我区建筑业产值总量均约占全市建筑业产值的18%,位次均在前3位,建筑业产值总量相对于其他县区较大。据统计,一季度全区在统32家建筑业企业在建项目117个,其中有70个项目已经完工,产值已报完;新签在建项目22个,且以小项目为主,产值不高。受产值总量较大和在建项目产值低双重因素影响,我区相比其他县区提升增速较为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快成立建筑行业商会进度。建筑行业商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能够实现行业自律,加强企业之间的沟通协作,促进建筑企业有序阶梯式发展。根据区政府第24期专题会议纪要,由区工商联具体负责成立行业商会工作,区住建局、民政局配合,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二)建立重点项目重点扶持制度。建筑业企业能否“走出去”发展取决于企业的工程业绩,下一步对区内重点项目进行分类整合,确保业绩规模有利于企业参与外地项目竞标和满足资质升级业绩标准,根据项目类型重点扶持本地企业承揽,逐步形成长效机制,有序推动龙头骨干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优化职称晋升流程。专业技术职称对于建筑业企业运行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简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流程,改进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取消无谓的证明,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反馈。同时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技能培训频次,不断加强企业人员技能水平,为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提供有力支持。
(四)确保小型项目应统尽统。针对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及抢险救灾应急工程项目,在项目招标摇号时由纳统样本企业参与,一方面确保政府投资小型项目产值能够应统尽统,另一方面增强小型项目库内企业入统积极性,不断增加新增纳统企业数量。
(五)鼓励优先选择本地企业。在公路、水利、电力、医院、学校等项目中积极推荐选用统计样本企业库中优质企业或与央企、国企组建的联合体,实行“评定分离”评标方法的项目在定标阶段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本地企业,留住税收、产值的同时积累本地企业工程业绩。
(六)加强社会投资项目资源利用。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供小于求日益加剧的背景下,要扶持企业积极争取参与社会投资项目建设。下一步由发改委、招创中心、房管中心及时向住建部门提供社会投资工业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信息,同时住建部门加强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园区)对接,根据项目类型、项目规模择优推荐资质、业绩、奖项等符合要求的建筑企业,项目所在地政府(园区)依托《金安区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暂行办法》(金政秘[2022]29号),主动积极向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推荐我区统计样本库内企业,逐步提高本地企业参与社会投资项目建设比例。
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城建环资工委主任 方向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5月份由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及区直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开展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调研期间,调研组走访了安徽惠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建筑企业,倾听企业对发展建筑业的要求和期盼;到毛坦厂镇等3个乡镇,听取了乡镇关于建筑业发展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查看了东河口镇张母桥河宣楼至烤炉寨工程等2个项目,检查在建工程项目进度、施工环境、标后履约、人员到岗到位、工程安全质量等情况;召开了有张克梅副区长、区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会上,企业代表就如何发展我区建筑业谈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想法,也提出了期盼和真知灼见。相关部门就如何推动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充分了解各方情况、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本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建筑业是我区民生产业和基础产业,也是我区支柱产业,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下,在各项政策的支持下,我区建筑企业在企业综合实力、市场竞争力、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以及产值税收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目前全区建筑业企业共359家(不含单劳务资质企业),建筑业纳统样本企业共32家,样本企业数量占总企业数量的8.91%,占比相比其他县区偏低。2021年建筑业总产值53.78亿元,增速12.8%,总量全市各县区排名第3位,增速排名第4位,2022年一季度建筑业产值12.2亿元,增速8.7%,总量排名第2位,增速排名第6位。2021年全区建筑业产值约占gdp的8.9%,税收约占全区总税收的1/4。我区建筑业发展近几年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企业普遍资质不高,业绩不强,竞争力弱,难以走出去,又因项目少,僧多粥少,企业发展困难。
二、主要成效
(一)建筑业发展速度快。近年来,我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建筑业规模发展迅速,这主要得益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强力推动。近年来区政府发布了《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金政秘〔2020〕48号)和《金安区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暂行办法》(金政秘〔2022〕29号),通过政策引领,奖励促进,鼓励带动等多种形式发展建筑业。在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中积极推广“联合体”、“评定分离”、“资格预审”、“准备金”等招投标方式方法,扶优壮大本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诚信库的建立,我区建筑业在数量、产值等方面发展迅速。
(二)建筑行业资质获得提升。通过加强资质审批,结合“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工作精神,帮扶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先后扶持惠农、中兴、华章、安泰4家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晋升一级,全区一级资质企业由3家突破为7家,我区建筑行业整体实力得以进一步提升。
(三)建筑行业安全、质量监管得以强化。通过推广应用“金安区建设工程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积极推动标后履约,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各方主体强化履职意识,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行业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普遍提升。
(四)招投标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依规对围标、串标进行依法打击,尤其是黑名单制度的建立,有效遏制了围标、串标行为,一定程度上净化了招投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资质普遍不高,业绩不强,竞争力不够。主要原因:一是企业资质低。大都是总承包三级的资质,具有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家数较少,其中,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类专业承包的三级资质企业有30多家,二级资质只有1家,在我区注册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约40余家,具有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家数仅有两家。二是企业信用等级低,业绩不强。受联合体投标不加分政策影响,中小企业在招投标中失去竞争力,中标难,走出去困难。三是企业多、项目少。由于受政府投资环境影响,工程项目求大于供的现象凸显,很多企业无项目可做,面临亏损倒闭。四是社会投资项目流失严重。目前已办理的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总共有24个,由区外企业承来的项目就有16个,占比66.7%,合计工程造价10.7亿元,区内企业承揽项目仅8个,占比33.3%,工程造价合计5.4亿元。
(二)招投标机制及配套政策限制建筑业行业发展。主要体现在一是体制机制有待理顺,交易现场与施工现场不能有效衔接;二是对串标、围标等违法投标行为处罚比较难,对外地企业中标后的履约情况无法进行监管;三是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标后履约方面相互推诿,企业履约信息不畅通,违规信息不能及时掌握,导致处罚不到位,限制招投标黑名单在公开招投标与简易招投标中无法运用。
(三)改革力度不够,本地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一是创新不足,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二是招投标模板亟待改革,业主单位习惯于运用本行业省厅和市局制定的招投标模板,没有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制定符合项目特点的招投标文件,影响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四)建筑行业技术人才、工匠缺失严重。建筑行业普遍存在技术管理人员“有证无能”“有证离岗”现象,长期以往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全无,工程完全只靠班组做。另外不注重班组人员的培训教育,培训时间和经费投入不足,加之整个社会缺少对工匠精神的尊重,形势严峻,人才馈乏。
四、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推动我区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落地见效。一是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要求,用好奖励、激励政策帮助建筑业企业提质增效和资质提升。二是强化宣传奖励政策。招商、经信等部门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提高本地企业承接社会投资项目比例。
(二)加强行业监管,建立联动惩戒体系。一是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能,对建设工程合同履约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建设单位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负责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通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决定信息,纳入行业信用管理体系,与信用平台共享,形成失信企业难以承接项目的社会氛围;二是项目建设单位,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建立标后监督管理体系、标后履约情况反馈机制及信息共享机制,并实行联动惩戒,严格企业库管理,对不诚信、不履约企业限制参与招投标,直至清理出诚信企业库。
(三)加大改革力度,建立信用体系及企业自律机制。一是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和区政府关于建筑行业的政策文件要求,推动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部门监管的企业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将相关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到招投标活动中,实现“守信激励,失信受罚”的良好效果。二是修改和完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针对市公管局制定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根据房建、水利、交通等行业的不同特点进行调整和修改,去虚存实,不断完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择优选择有实力诚信企业,有效遏制企业挂靠行为的发生,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三是加强行业自律,成立建筑行业商会。行业商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能够实现行业自律,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管,加强企业之间的沟通协作,促进建筑企业有序阶梯式发展。
(四)重视人才培养,打造专精人才队伍。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加强补贴,引进区外高端人才,组建打造专精班组,同时引导本土企业与皖西学院、六安技师学院、安徽国防科技学院等院校进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和支持本土企业与区外企业合作,促进建筑、人才转型升级,打造高精专人才队伍。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5月31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孙亚男为金安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办公室主任;
高君洁为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朱然秀为三里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刘忠兵为中市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张 红为望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免去:
桑世武的金安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办公室主任职务;
孙亚男的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宗美的三里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张文涛的望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任命:
葛志敏为金安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
吴 磊为金安区人民法院孙岗法庭庭长。
免去:
陈 燕的金安区人民法院孙岗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
刘 志为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卢文峰的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出、列席人员名单
一、出席人员(共30人)
主 任:胡卫东
副主任:宣红兵 沈 荟(女) 周世武 李 飚
委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韦文海 |
方向阳 |
邓德军 |
刘 涛 |
刘振忠 |
江 茜(女) |
安 涛 |
张 茜(女) |
张文全 |
张迎年(女) |
张纯寿 |
张宗明 |
陈孝干 |
邵有常 |
林国彬 |
郑显俊 |
胡 琦 |
聂道平 |
徐国辉 |
殷 杰 |
高文清 |
桑世武 |
蒋源汇 |
鲍远志 |
满少华 |
二、请假人员:(3人)
委 员:王世斌 陈宜安 徐 莉(女)
三、列席人员(共29人)
王振华 区政府副区长
方 宏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史新富 区法院院长
周 莉(女) 区检察院检察长
叶邦仕 区政府办副主任
刘芳芳(女) 区财政局局长
郭 伟 区住建局局长
沈承继 区交通局副局长
丁德武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应文 区水利局总工程师
郑书军 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
赵宗俊 区公管中心副主任
刘正山 张店镇人大主席候选人
朱然秀(女) 三里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周友谊 区人大代表
刘自勇 区人大代表
施 霞(女) 区人大代表
卫寿菊(女) 区人大代表
姜 燕(女) 区人大代表
赵婷婷(女) 区人大代表
张 艳(女) 区人大代表
周 平(女) 区人大代表
袁 振 区人大研究室主任
孙亚男(女) 区人大代表联络办主任
韩自强 区人大代表联络办副主任
姚 杰 区人大预算工委专职副主任
高君洁(女) 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夏宝明 区人大研究室副主任
胡云业(女) 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