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3年第二号)-8846威尼斯
金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4月28日上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卫东,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宣红兵,副主任沈荟、周世武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飚主持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书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听取审议了区政府2022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成果运用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调研报告;审议通过了《六安市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履职评议办法(试行)(草案)》和《六安市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试行)(草案)》;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卫东结合会议议程提出三点意见:一要积极参与上级立法,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意见,推动立法的科学化、精细化、民主化,提高立法水平;二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坚持治已病、防未病,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我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三要认真组织好履职评议和工作评议,进一步增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责任意识,支持和监督“一府一委两院”更好开展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会33人,因事请假5人,实际出席会议28人。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守成,区人民检察院院长周莉,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方宏,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慧芳,区政府办、审计局主要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及乡镇街人大(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等共27人列席会议。
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胡卫东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天上午的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刚才工作人员带领大家集体学习了立法法。目前,我们区一级没有立法权,但我们要积极参与上级立法,积极协助做好立法的调研和宣传工作,及时反馈立法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意见,从而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的作用。特别是立法联系点要做好对上级立法草案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努力推动立法的科学化、精细化、民主化,提高立法水平。
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是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的规定动作之一。审计整改可以说是审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从调研来看,区政府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要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真正达到审计一项、规范一块、促进一片的目的。要加强对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的分析研究,找准问题产生的根源,避免“屡审屡犯”现象出现。要注重从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推动整改,进一步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坚持治已病、防未病,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我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目的在于进一步增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对“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监督方式的进一步丰富、深化和完善,也是支持和监督“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促进其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的有效途径。履职评议的监督对象是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评议的监督对象是“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目的都是为了推动工作,既是监督,更是支持。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监督评议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各工委要及时与对口联系部门沟通衔接,为评议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还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希望新任命的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组织期望和人民重托,主动适应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担当作为、创新实干,努力为金安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关于金安区2022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及成果运用情况的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 郑尚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2022年,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被审计单位承担起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尽好责抓到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同时,充分发挥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共召开全区审计整改相关会议5次,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整改提示函4次,切实加大了审计整改力度,推进审计成果落到实处,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现将我区2022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成果运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我区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区审计局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区人大财经工委审查意见,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体现出四方面特点:一是政治站位不断提高,二是整改责任更加压实,三是整改合力初步形成,四是成果运用持续深化。
(一)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随着《意见》的出台和审计法逐渐完善,我区各单位各部门逐渐提高对落实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区审计局通过发放《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防未病”预警提示单》,出台《金安区审计机关审计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完善《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审计关口前移,审计定性准确合理,审计整改措施有力。被审计单位基本上严格执行了审计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任务,切实做到了主观因素造成的问题迅即纠正,客观因素造成的问题靶向施策,体制机制问题深挖细作,确保审计整改达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效果。
(二)区审计局认真履行督促整改责任
区审计局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督改责任,多措并举,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疏通审计工作上的“最后一公里”。一是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178个审计项目1396条审计发现问题分年度分类建立审计整改台账,按照“一月一回头、两月一起底、三月一汇报”工作机制对账销号,实行“动态”督改;二是建立“一对一”审计联络人负责制,将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分成“立即整改类”“分期整改类”“区级协调类”,持续强化审计业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沟通,摸清整改难点,组织全体业务人员逐一讨论,通过“细致”督改确保被审计单位按期整改;三是对到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定期向各被审计单位发出督改提示函,联动区纪委监委、区督查考核室等单位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区级日常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实现“有力”督改。
(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同发力
区审计局联合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区财政局等部门不断整合资源力量,推动监督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着力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的“一盘棋”监督格局。2022年,区审计局联合区纪委监委对区妇幼保健院开展巡审联动项目,通过计划“互商”、资源“互通”、成果“互享,共查出问题32个,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和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同时,不断构建多部门协同贯通格局,全力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对口合作,推动国有资产、土地征收、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问题有力解决。出台《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协同贯通的实施意见》,推动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同向发力。此外,区审计局及时将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至纪委监委、税务、财政等部门,倒逼整改落实,2022年,区审计局共向纪委等有关部门移交移送问题线索19条。
(四)聚焦成果运用,放大监督成效
区审计局不断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通过压茬审计促进各地、各部门“管好钱,用好权”,促使审计机关总结提升,创新探索,达到内外部审计成果运用“兼修并举”的效果。2022年,区审计局及时总结审计发现问题,分类归因,共撰写8份审计专报上报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获得指示批示7次,促进了我区借调人员管理不规范、部分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重复发放双拥创建奖金、部分学校无依据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有力解决;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建议修订完善“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制度共43个;组织部门及时将审计结果报告归入干部档案,以此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审计部门内部不断完善审计整改情况数据库、审计对象信息库、主要领导指示批示库;持续加强审计信息宣传工作,全年撰写审计信息30余篇;通过“审计组一周一学、业务会半月一开”的制度不断推深做实侯凯审计长“研究型”审计要求,促进审计质量有效提升,更好服务金安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区审计局共实施6大类47个审计项目,其中财政类审计项目36个,包括预算执行审计项目4个、财务收支审计项目9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20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1个,政策跟踪审计项目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1个。剩下11个公共投资类审计项目均为工程建设类项目跟踪审计。
36个财政类审计项目共发现问题434个,提出审计建议123条,截至2023年3月底,所有问题均已到整改期,其中:已完成整改404个,尚余30个未整改到位,整改率93.08%,审计共追缴财政资金879.605万元。
三、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总体看,2022年的审计整改质量进一步提高,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进展顺利,但随着新时代、新发展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我区审计整改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在整改过程中,部分被审计单位对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认识不够,缺乏主动作为的积极态度,没有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对整改落实情况往往缺乏监督和考核,导致存在“不到期不改”“不催不改”的现象。落实整改时对深层次矛盾、“边角”、“死角”问题避重就轻,多为“蜻蜓点水”型整改,只求验收过关,甚至认为审计整改是审计局的工作,从而影响了审计整改的实效性,造成审计的成果利用不充分等问题。
(二)审计部门人少事多矛盾突出
区审计局现有编制28名,实有人员24人。因抽调参加政府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2人、参加上级巡视巡察2人,实际在岗财务审计人员不足10人,承担了全区76个单位审计全覆盖任务。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区委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审计临时交办的任务不断增加,随着新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计实施和整改逐渐呈现出繁重性、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现有人员难以满足新常态下审计监督工作的迫切需要。
(三)审计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当前,少数审计人员没有完全具备与其从事审计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和工作经验。随着审计监督覆盖面的扩展,被审计对象涉及的行业法规涵盖面与复杂程度明显增加,业务人员现有知识储备有限及知识结构老化,跟不上新形势的快速发展变化,对审计过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虽然能基本做到事实描述清晰,定性准确,但在提出审计处理意见过于宽泛,操作性、针对性不强,未能明确细化整改路径,从而更好指导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整改良好氛围
审计部门的审计组在审计项目进点时要积极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强化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意识,明确整改要求,为做好审计整改打下坚实基础,提升各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的配合度。
(二)深化联动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在问题线索移送和督促审计整改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发挥督促整改整体合力。同时,区审计局将适时开展上一年度审计整改情况的专项审计,对拒不整改和屡查屡犯的情况,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整改成效。
(三)加大路径研究,提高整改操作实效
审计部门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精于专业,在前期审计过程中就考虑好后续整改的衔接问题,立足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整改路径规划,实现整改效果。从政府层面,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需整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层分类拟定相应整改措施,确定整改验收标准,明确责任划分追究事项等。
(四)提升素质本领,推动审计高质量发展
审计部门要定期组织业务交流会,加强各审计组主审之间的经验沟通,并采取“以审代训”、“老带新”的方法及时优化审计组资源配置。同时,通过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比,不断拉高业务标杆。此外,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有效发挥社会审计作用,缓解审计机关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保障。
关于金安区2022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及成果运用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区人大财经工委主任 韦文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计划的安排,我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及相关人员,在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于2023年3月6日至4月7日,对2022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成果运用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目的是压实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提高相关部门单位审计整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形成合力,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推进审计部门提高人员素质和审计质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一、调研开展情况
此次调研,制定了调研实施方案和调研提纲,并通过区政府办下发相关单位和乡镇。调研分两个阶段开展,首先到区审计局听取2022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审计结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审计力量等情况的汇报,并查看了审计问题整改台账,总体了解基本情况;然后,调研组现场走访了椿树镇、双河镇2个乡镇和区交通局、经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4个部门单位。听取了审计整改情况汇报,查阅了整改资料,并实地查看了有关工程项目现场,就审计整改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经办业务人员素质提高、审计环境改善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座谈。
调研结果表明,区委、区政府对审计及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区委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全区的审计及整改工作;区政府出台了《金安区审计整改跟踪督查暂行办法》,规范全区的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审计工作,并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组,半年一次例会,听取和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区审计局和区纪委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联系会议制度;每年乡镇和部门单位的审计整改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各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也高度重视,多数单位都成立了审计整改领导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目标。此次调研,发现被审计单位抓审计整改呈现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多数单位对审计整改认得上;二是积极主动和审计部门沟通交流;三是新官愿意理旧账,体现责任担当;四是善于利用审计成果,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五是单位主要负责人重视程度直接决定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及成果利用情况
2022年,区审计局根据年初审计计划安排,共对 39个部门单位和乡镇开展了审计,共出具审计报告39份,发现问题434个,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23条。针对这些问题,审计局逐单位建立了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并要求被审计单位限期整改,上报整改报告。截止目前,审计报告所列问题已整改404个,整改率93%,审计意见和建议被采纳123个。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建议,新建和修订完善制度43个,追缴财政资金879.60万元,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9个。
三、存在的问题
1、被审计单位重视程度不一。审计每年涉及的部门单位多,发现的问题也多。本次调研我们抽查和走访了2个乡镇和4个部门单位,整改最好的是区交通局和双河镇,他们都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审计整改领导组,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多次与审计部门沟通,真抓实干,切实整改,对于“重复发放奖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变更签证所占比例较大”“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不真实”“非税收入未上缴区财政”“竣工项目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借审计整改之机,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次之是椿树镇和区文旅局,它们虽然没有成立领导组,但制定了整改计划,明确了整改目标,多数问题已整改到位。而其他的单位,没有成立整改工作领导组,没有明确和落实整改责任,整改的不完全、不彻底,或有选择的整改。实践证明,领导重视,落实责任,明确目标,敢于承担责任,整改的效果就好。
2、审计整改合力没有完全形成。审计作为党委和政府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单位“体检”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只有真正整改到位,才能发挥审计的作用。在推进问题的整改时,光靠审计的力量显然不足,区政府要定期召开审计整改工作领导组会议,定期听取和推进工作,对于少数整改明显不到位的,要采取措施,传递压力,督促整改到位;区纪委监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效能办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共同支持,形成合力,才能搞好审计整改。
3、审计整改跟踪不到位。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部门虽设立了“问题台账”,实行盘点销号,要求被审计单位定期上报审计整改报告,但审计部门没有真正组织力量开展“回头看”,来跟踪督查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对发现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也没有及时归类、汇总和原因分析,没有上报区政府整改工作领导组;每年底,审计部门也没有把审计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
4、审计力量严重不足。一是审计业务人员数量上的不足,二是现有的业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现在,每年审计部门承担的任务很重,“人少事多”的矛盾很突出,而现有的情况是,一个审计组只有2人,有的审计项目甚至只有1人,长年从审计师事务所聘用业务人员协助开展工作,业务人员为完成任务而疲于应付,难以出精品项目,质量也不高。
5、审计质量有待提高。审计质量直接影响审计整改的效果。现有的人员数量和综合素质,导致少数审计报告质量不高,特别是审计意见的质量不高,意见和建议提的不科学,不精准,缺乏可操作性,让被审计单位无法整改;审计部门年初的计划立项谋划不够,站位不高,缺乏全局性和前瞻性,不能杜绝长期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导致有些问题屡查屡犯。如:卫生教育系统财务人员不专业、部门和乡镇领导财经法规意识不强、全区相关部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信息不共享、招商引资企业优惠政策不规范等;分系统、分行业的审计评价体系没有建立,各个主审自由发挥,各不相同,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6、审计对外宣传有待加强。目前,我区的审计工作在全市各县区走在前列,而对外宣传工作处于中游。业务人员没有总结和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样,影响了全社会对审计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尚未形成必要的社会氛围,不利于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审计成果的运用。
四、意见和建议
1、被审计单位要提高认识。审计作为党委和政府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单位进行“体检”,不是找毛病,和谁过不去,而是查出政策执行和经济管理过程中已经出现或即将出现的偏差和问题,是差错纠弊,是防患于未然。因此,被审计单位要站在对工作和事业负责的高度,重视整改,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审计的作用。
2、要借力推进审计整改。目前,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推进审计整改的机制已经建立,但还没有完全执行到位。审计部门每半年要把整改情况,特别是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向区政府的联系会议汇报,必要时,提请区政府通报,甚至追责;区政府已把审计整改纳入年度效能综合考核,审计部门要注重整改结果的运用,要把综合考核设定的1-2分,细化考核指标,制定《审计整改考核细则》,充分发挥导向作用,四两拔千斤;审计部门要加强与纪委监委的业务联系,每年安排审计计划时,适当增加“巡审”结合的数量;审计部门每年要把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事项,报送纪委监委,作为巡察的一项内容。
3、要扎实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部门要设立“问题台账”,要求被审计单位定期上报审计整改报告,实行盘点销号,要组织力量开展“回头看”,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对发现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及时归类、汇总,上报区整改工作领导组,督促整改。要尽快推进出台我区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实现审计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每年底,要把全年的审计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做专题汇报。
4、要适当增加审计力量。现在,从上到下,对审计及整改工作都很重视,审计的环境也得到了很好的改善,绝大多数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由过去的“被动认”到现在的“主动改”,意识有了明显增强。正因为如此,也造成了审计工作量倍增,审计部门“人少事多”的矛盾日益突出,要想办法逐步加以解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一是要增加现有的审计人员力量,区审计局现有编制28人,实有24人,空编4人;二是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科学调整审计频次;四是合理把握审计“全覆盖”的要求;五是积极争取区政府支持,尽快把审计与财政、税务、民政、人社、房产等单位的业务数据联网,提高工作效率。
5、要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审计质量是审计的生命线。审计部门更要重视审计队伍的建设,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持之以恒搞好“传、帮、带”,继续推进“以审代训”; 要积极探索审计职业化管理,对事业编制的业务人员设立技术岗,符合条件的,分级聘用;要坚持每年的审计质量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比,鼓励审计人员争创“审计能手”;要尝试建立我区分行业、分部门的审计评价体系,规范审计意见和建议;要科学谋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合理利用审计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要重点关注民生、重大项目建设、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政府债务风险控制、环境保护等重点资金和事项,充分发挥审计作用。
6、要加强审计宣传。审计工作要想有所突破,除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质量外,也要重视对外宣传,同时,还要加强上下级之间的联系。要出台制度,鼓励审计人员广泛参与外宣工作,在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多学习,多研究,多总结,多投稿。通过对外宣传,让社会更加理解审计,更加支持审计。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履职评议办法(试行)
(2023年4月28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履职评议,是指区人大常委会对由其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任后监督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 履职评议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开展履职评议的对象为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第五条 履职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等情况;
(二)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
(三)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及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情况;
(四)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五)勤政廉政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
(六)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认为应当评议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履职评议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由主任会议组织实施,每年度举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第四季度启动,在次年一季度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现场评议。
第七条 履职评议启动后,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均须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履职情况报告。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从上述人员中提出5-7人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口头报告履职情况。
第八条 书面履职情况报告按照第五条要求撰写,一般不超过3000字,由区政府办、“两院”按统一格式汇编成册,报送区人大人选工委。不能将履职情况报告写成部门工作汇报或总结。
第九条 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被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报告,对被评议对象开展满意度测评。
(一)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在听取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报告后,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被评议对象应认真听取评议意见,并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人员提出的问题;
(二)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或采用电子表决系统表决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计票,测评结果分为满意和不满意两个等次;
满意票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或满意票加基本满意票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三分之二的,为满意等次;其余情况为不满意等次。测评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对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等次的,由主任会议视情处理。
第十条 履职评议结束后,以区人大常委会文件向区委报告,同时抄送区人民政府、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履职评议意见,同时分别抄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将评议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评议办法(试行)
(2023年4月28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作评议,是指区人大常委会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实行垂直管理部门和单位的全面工作或专项工作进行监督的一种方式。
第三条 工作评议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评议对象是指被评议的工作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包括:
(一)区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二)区监察委员会;
(三)区人民法院;
(四)区人民检察院;
(五)本行政区域内垂直管理的部门和单位。
第五条 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情况;
(二)依法履职和效能建设情况;
(三)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
(四)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及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情况;
(五)落实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六)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评议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由主任会议组织实施。主任会议主要处理评议工作中的下列事项:
(一)确定评议对象初步名单;
(二)组成评议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
(三)审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四)讨论研究工作组在调研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五)处理评议工作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工作组由区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及相关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组成,可邀请有关区人大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区人大代表参加,也可邀请驻区的上级人大代表、有关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和有关方面专业人员参加。
在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工作的,原则上不得作为工作组成员。
主任会议根据评议对象的数量成立若干个工作组,一般每个工作组负责一个评议对象。
工作组主要职责:
(一)结合评议的内容,组织工作组成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
(二)调研评议对象的工作等有关情况,形成调研报告;
(三)对评议对象的工作报告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进行初审;
(四)汇总常委会会议审议和评议情况,形成评议意见;
(五)督促评议对象整改落实。
第八条 主任会议采取协商方式拟定评议对象初步名单,提交常委会会议投票表决确定评议对象,并向社会公布。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报主任会议审定,拟定方案时要积极关注社会反响,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评议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后,书面通知评议对象和有关单位。评议对象接到通知后,应认真进行准备,积极做好有关迎评工作。
第十条 工作组应按照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评议内容进行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第十一条 评议对象和相关单位应根据工作组的要求,如实介绍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工作组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在调研中如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任会议报告。
第十三条 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评议对象工作报告和工作组调研报告,并审议评议对象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 工作组在会后及时形成评议意见,提请主任会议通过后交由评议对象整改落实。
第十五条 评议对象应在收到评议意见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方案,并向主任会议汇报,在主任会议通过整改方案后三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区人大常委会。
第十六条 主任会议就评议对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提请常委会会议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第十七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评议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
测评按满意票、基本满意票和不满意票进行计票。
满意票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或满意票加基本满意票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三分之二的,为满意等次;其余情况为不满意等次。
测评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的,评议对象在评议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送评议工作总结。
第十九条 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等次的,评议对象应重新进行整改,在收到评议意见两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工作组,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委会会议评议,并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
第二十条 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参照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进行。
第二十一条 对再次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等次的,转入下年度评议对象,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启动专题询问、质询或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进行监督,必要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第二十二条 评议结束后,应及时对评议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报送区委。评议结果抄送区人民政府、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印发相关部门和单位。
垂直管理部门和单位的评议结果,书面函告其上级领导机关或主管单位,并抄报市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两个评议办法(试行)(草案)起草情况说明
区人大研究室主任 袁 振
一、两个评议办法(试行)(草案)的起草背景
为加强和规范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实效,促进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人大工作实际,制定履职评议和工作评议办法(试行)(草案)。两个办法草案在起草过程中,认真总结了我区历届人大开展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的好经验,广泛借鉴了市人大和兄弟县区人大的好做法,并赴上海市松江区人大进行了实地考察。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书面征求了区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并已经主任会议原则通过。
二、有关情况说明
(一)评议的对象不同:
履职评议的对象是: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工作评议的对象是:1、区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2、区监察委员会;3、区人民法院;4、区人民检察院;5、本行政区域内垂直管理的部门和单位。
(二)评议的组织和程序不同:
履职评议和工作评议都由主任会议组织实施。履职评议每年度举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第四季度启动,在次年一季度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现场评议。按照如下程序组织实施:1、评议对象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履职情况报告;2、主任会议从评议对象中提出5-7人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口头报告履职情况;3、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被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报告,对被评议对象开展满意度测评;4、评议结束后,将评议工作开展情况向区委报告,并抄送相关单位。工作评议按照如下程序组织实施:1、主任会议提出评议对象初步名单;2、常委会会议投票表决确定评议对象,并向社会公布;3、成立评议工作组并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4、深入被评议单位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5、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评议对象工作报告和工作组调研报告,会后形成评议意见交由评议对象整改落实;6、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7、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的,评议对象在测评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送评议工作总结;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等次的,评议对象重新进行整改,继续进行评议;8、评议结束后,将评议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区委,并抄送相关单位。
以上说明连同两个评议办法(试行)(草案),请一并审议。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4月28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王建松为金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海舰为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二、决定免去:
储谅谅的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2023年4月28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 伟为金安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罗 伟为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4月28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余其洋为金安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周永伟的金安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供 职 发 言
——2023年4月28日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王建松
尊敬的胡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向大会作供职报告,请予审议。
我生于1975年12月,1999年4月参加工作,历任裕安分局西河口派出所副所长、石婆店派出所副所长,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信息科长、情报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市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兼情报信息科长、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2023年1月调任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工作,现任金安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对于今天的提请任命,我深感责任重大。这是信任,也是挑战。但我相信,有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和帮助,有区委、政府几届班子打下良好的工作基础,有政府新一届班子的精诚团结,有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我对担负并履行好副区长职责充满信心。今后工作中,我将义不容辞地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好职责,尽心尽力干好工作,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政治修养,涵养“心中有党”的忠诚本色。面对新岗位、新任务,我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始终在大是大非、大风大浪面前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决与区委区政府保持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
二、聚焦中心大局,涵养“务实进取”的能力本领。在新的岗位上,我将充分认清社会治安形势和压力,紧跟时代节拍和任务需要,常思常悟、常修常练,迅速转变角色、调整状态、自我加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增加紧迫感,不断提升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和复杂局面的能力。坚决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各项决议,自觉维护党委政府权威,主动承担工作责任,发扬团结协作的优良传统,主动与其他班子成员搞好协调、配合与沟通。善于把公安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思考,时刻保持实干者、奋斗者的姿态,注重在工作实践、重大斗争、急难任务中磨砺锻炼,全力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围绕主责主业,涵养“敢于斗争”的胆识气魄。在新的岗位上,我将紧扣公安主责主业,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以不出事为最高境界,更好履行维护安全稳定、服务保障发展的职责使命。坚持在维护稳定上走在前,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和“敢于亮剑、善于斗争”的精神状态,把依法处理信访违法犯罪行为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对信访活动中缠访、闹访、非访等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手软,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切实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事项抓好办好落实好。
四、牢记初心使命,涵养“人民至上”的为民情怀。今后工作中,我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扎实开展农村地区社会治安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全面净化农村社会治安环境,有效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全力攻坚“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知森”、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打准打实、打深打透,实现打击提质、破案提速、战果提效,力争快侦快破,回应群众期盼。紧扣群众“急难愁盼”事项,持续推出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优化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盼,以公安铁肩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五、坚持克己奉公,涵养“廉洁勤政”的作风品格。在新的岗位上,我将守好政治底线,严格遵守各项党纪党规,坚决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做“平常时间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出来、危急时刻豁得出去”的过硬党员干部。守好纪律底线,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坚决杜绝以严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守好廉洁底线,增强规矩意识,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挡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尊敬的胡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深知自己的能力水平离岗位的要求还有差距,如果能通过我的任职,我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恪尽职守、锐意进取、履践致远、勇毅笃行,以良好的形象、优异的业绩回报区人大常委会、回报全区人民群众,为实现金安区跨越发展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以上供职报告,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供 职 发 言
——2023年4月28日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李海舰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领导:
今天,我作为区卫健委主任拟任人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表决。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更是对我工作的检验、激励、鼓舞与鞭策。自己将坚决服从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决定,服从组织安排。
回顾我的工作经历,我是1998年参加工作的,2012年6月前一直在舒城县工作,2012年7月被组织调到金安区木厂镇工作,历任木厂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木厂镇人大主席,木厂镇镇长,木厂镇党委书记。
在木厂镇工作期间,我团结班子,带领全镇干部职工推动木南园区形象和内涵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更加靓丽,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悠悠民生、健康最大,保障人民健康是我们党为人民奋斗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关心人民健康,2021年3月23日在福建考察调研时指出,健康是幸福生活最重要的指标,健康是1,其他是后面的0,没有1,再多的0也没有意义。为此,我将一定不辱使命,竭尽全力,勤勉履职,久久为功,努力开创卫生健康工作新局面。
在此,郑重表态承诺:
一、加强学习,切实提升履职能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入钻研卫生健康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要求,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我将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报告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决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采纳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自觉把卫生健康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不断推进卫生健康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三、开拓创新,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扛起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者的使命担当,坚守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初心使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破解制约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瓶颈和短板,创新思维,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快构建大卫生、大健康格局,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创新、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的良好氛围,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便捷、更加满意的优质医疗卫生健康服务。
四、严于律己,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我将树牢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本色,提高自我约束能力,牢牢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令行禁止的制度防线和洁身自好的作风防线。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集思广益,广纳群言,团结大家做好各项工作,建设一支同心、同向、同行的坚定卫生健康干部队伍。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领导,责重若山,行胜于言。如果这次能获得任命,我将遵照以上承诺,恪尽职守、忠诚履职,以此次任职作为新的起点,心无旁骛谋发展,聚精会神抓落实,为“健康金安”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敬请各位领导、各位常委监督!
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出席、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一、出席人员(共28人)
主 任:胡卫东
副主任:宣红兵 沈 荟(女) 周世武 李 飚
委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韦文海 |
方向阳 |
邓德军 |
刘 涛 |
刘振忠 |
张 茜(女) |
张文全 |
张纯寿 |
张宗明 |
陈孝干 |
陈宜安 |
邵有常 |
林国彬 |
胡 琦 |
聂道平 |
徐 莉(女) |
徐国辉 |
殷 杰 |
高文清 |
桑世武 |
蒋源汇 |
鲍远志 |
满少华 |
|
|
二、请假人员:(5人)
委 员:王世斌 安 涛 江 茜 张迎年(女) 郑显俊
三、列席人员(共27人)
李守成 |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
周 莉(女) |
区检察院检察长 |
方 宏 |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
王慧芳(女) |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
方 正 |
区政府办主任 |
郑尚敏 |
区审计局局长 |
邓玉洁(女) |
淠东乡人大主席 |
李正发 |
三十铺镇人大主席 |
王 凯 |
东桥镇人大主席 |
刘忠兵 |
中市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
郭荣荣(女) |
区人大代表 |
韦 红(女) |
区人大代表 |
赵兴泽 |
区人大代表 |
汪小飞(女) |
区人大代表 |
王珊珊(女) |
区人大代表 |
姚 波 |
区人大代表 |
蒋玉霞(女) |
区人大代表 |
汤军勇 |
区人大代表 |
袁 振 |
区人大研究室主任
|
孙亚男(女) |
区人大代表联络办主任 |
韩自强 |
区人大代表联络办副主任 |
吴 伟 |
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
高君洁(女) |
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
罗 伟 |
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
张 蓓(女) |
区人大办公室工会主任 |
姚 杰 |
区人大预算工委专职副主任 |
胡云业(女) |
区人大办公室预算联网监督中心主任
|